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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监控摄像头频频“监空”原因何在

编辑:广州世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  时间:2018/06/26
就在监控摄像头下被车撞倒,但因为处于监控死角,肇事车的身影未被记录,肇事逃逸的司机至今踪影全无;小区内夜进盗贼,被盗业主希望调取监控录像查找贼影,但调取录像的过程却困难重重,几经周折获准查看录像后,却发现关键位置的摄像头竟然已经损坏多时……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,不少监控设备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,反而成了给人添堵的“监空器”。这其中,设备损坏无人维修、监控设置存在死角、部分监控录像调取困难,这些问题成了“监空”主因。

监控器为啥变成了“监空器”?

今年4月27日下午4时左右,张女士在金州新区打工的父亲过马路时,被一辆白色捷达轿车撞倒,车主撞人逃逸。老人被撞地点附近的3家银行和多家大型商场共有7处安装了摄像头,但令人心寒的是,“7个摄像头中,有两个监控视野没有覆盖到事发地点,另外3个监控镜头所属单位称监控器已经损坏,还有两家单位干脆拒绝我们调取监控录像。”张女士无奈地表示,哪怕有一个监控摄像头拍摄到了事发时的情况,这辆“白色捷达”也不可能如此轻易地逃之夭夭。

与张女士情况类似,25岁的刘正阳同样被肇事逃逸司机和“监空器”一起给“坑”了。刘正阳5月6日在白山路莲花小区附近被车撞倒,当时这辆紫红色“子弹头”迅速逃离现场。“在我被撞地点的正上方就有一个监控摄像头。但警方调取监控录像时发现,我被撞地点正是该监控器的盲区。”刘正阳无奈地表示。

而与刘正阳和张女士等人相比,甘井子区一新建小区的居民们对“监空器”的意见更大。今年5月中旬,小区内多家住户连续遭遇入室盗窃,为了寻找破案线索,部分被盗住户找到小区物业,要求调阅监控录像。“没想到物业根本不肯提供监控录像,表示我们个人无权调阅。”被盗居民陈先生表示,最终大家通过警方查看了小区物业的监控录像。“被物业当成“机密”死守着不肯提供的监控录像,关键位置的很多镜头都是黑屏,后来才知道,这些摄像头早坏了。”

这些问题导致“监控”变成“监空”

6月5日以来,记者先后走访了市内不少新建住宅小区以及酒店、商场等公共场所,对“监控变监空”的现象进行了初步调查。

问题一:监控器或损坏或成摆设

在沙河口区宏业街附近一小区,在正对小区北门的居民楼墙体上安装了一个崭新的摄像头。但是仔细查看后可以发现,这个摄像头后的连线是断开的。记者随后向小区物业进行了解,物业工作人员表示,这处摄像头刚安装不久,连接监控中心的导线还没有安装好。而在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,连接各处监控摄像头的终端监控器有一半屏幕没有亮。“这些小屏幕连接的监控摄像头或者出了故障,或者干脆损坏了。”物业工作人员表示,目前小区内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还是依靠保安巡逻。“我们安装的监控系统白天是不启动的。”

而在甘井子区山东路附近一小区,物业工作人员提供的监控录像则是模糊不清。“我们监控设备的分辨率太低了。”这一小区的物业中心负责人介绍说,原来该小区实施的是24小时监控,但因为多次拍摄到的监控画面模糊不清,好几次导致物业误报警。无奈之下,经业主委员会同意,目前已经关闭了部分监控摄像头。“监控系统的维护费用也是一大笔开支,单纯靠物业承担难度很大。”这位负责人表示。

问题二:监控安装死角和盲区不少

除了监控系统本身损坏之外,部分监控器的安装死角和盲区也导致了“监空”现象的出现。在西岗区八一路附近一家商场内共有近20个监控摄像头,但多数集中在收银区和重要商品的柜台附近。在监控盲区内,曾经多次发生拎包盗窃案件。“商场内确实存在监控盲区,这是在最初安装监控系统时的遗留问题,目前我们正在准备安装新的监控设备以填补盲区。”商场方面表示。

而在一些居民小区内,因为监控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,只要光线稍暗,监控设备就难以完成监控任务。

问题三:监控记录“不对外”

即使是设备完好、毫无死角的监控系统,普通市民要调取监控记录也往往遇到不少阻碍。6月5日,本报记者就业主被盗需要调阅监控录像一事,和甘井子区一新建小区的物业公司取得联系。物业工作人员表示,小区的监控录像“不对外”。“无论是位于楼内还是小区公共道路上,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调阅监控录像。”工作人员表示。记者随后又咨询了市内多个小区物业及安装有监控设备的单位,工作人员均表示单位所属的监控记录不对外公布。“要查阅记录必须到公安机关开证明。”

市民孙先生说,如果遇到民事纠纷,即使最终通过重重手续调出了监控记录,也有可能因为时间过长查阅不到事发时的监控记录了。

小区监控设施并无统一标准

记者在走访我市几家出售监控设备的专营店时发现,监控设备中的摄像头虽然琳琅满目,但价格有天壤之别,质量也相差悬殊,从几十元到几千元分好几个档次。

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目前我市只对住宅区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,但针对监控设施一项,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求。监控设施的生产方与甲方(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其他需要安装监控设备的单位)基本处于“自由结合”状态。在实际操作中,一般都是由甲方提出要求,生产方按此做出设计、施工方案。至于用什么档次的设备都由甲方选择。

对于调阅监控记录遭拒的问题,记者咨询了我市警方后获悉,如果监控设备为小区或者沿街单位安装的,在遭遇民事纠纷时,当事人有权向监控设备安装单位调取监控记录,安装单位有义务提供录像。如果该单位拒绝提供记录,当事人可以向警方求助。如果监控设备为警方安装管理的“天网”组成部分,要调取监控记录则需要向警方报案,如果构成刑事案件警方将调取记录进行取证,如果构成民事侵权,警方也将向当事人提供帮助。